新京報快訊 今日(6月11日)是聶樹斌案復查法定最長期限(6個月)的最后一天,山東高院表示,因案情重大、疑難、復雜,還需進一步調查核實,決定延長聶案復查期限3個月,至9月15日。
今日上午9時,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及代理律師李樹亭、陳光武等前往山東高院,溝通聶樹斌案復查相關情況。在溝通會上,山東高院聶樹斌案復查合議庭朱云三審判長告知申訴人聶母張煥枝及代理律師,因案情重大、疑難、復雜,需要進一步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相關工作涉及面廣,不能在法定期限內復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決定延長聶樹斌案復查期限3個月,至2015年9月15日。
張煥枝稱,山東法院法官告知她“延期是為了讓時間服從案件質量”,對于這一表態(tài),張煥枝接受和認同。她說,自案件復查開始,山東高院法官工作一直認真負責,這讓自己對最終的復查結果并無太大擔心。
聶案代理律師介紹,有消息稱近期河北方面一名官員在一次會上放言:“聶樹斌案是鐵案,不管在山東查還是河北查結果都不會改變?!贝砺蓭熅痛饲闆r跟山東高院合議庭法官溝通,對方表示,此案復查不會受任何方面的壓力和影響,復查結果只會遵從事實和法律。
代理律師陳光武表示,延長復查期間,自己和李樹亭律師會進一步完善案件證據(jù),等待最終復查結果。(記者 盧美慧)
記者8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6日決定依法提審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
朱云三審判長告知申訴人張煥枝、聶淑惠及其申訴代理律師陳光武、李樹亭,因案情重大、疑難、復雜,需要進一步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相關工作涉及面廣,不能在法定期限內復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決定延長聶樹斌案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5年9月15日。
長沙市律師協(xié)會通知書要求涉事律師事務所5月25日前報告處理結果。南都訊 記者羅煜明 聶樹斌案相關卷宗公布后,一則長沙市律師協(xié)會調查楊金柱律師“在網絡上發(fā)布相關卷宗材料等違規(guī)行為”的紅頭文件在網上熱傳。
調查源于外界舉報或協(xié)會自查,目前還不能認定其是違規(guī)行為。
說到呼格案,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瑞華說:“提取兇手在受害者身上留下的痕跡,比再完整的案卷都有說服力。陸詠歌說,證人是否到庭、合議庭是否窮盡一切手段通知證人出庭,是實現(xiàn)“以審判為中心”的關鍵。
前日,山東高院召開了長達10小時的聶樹斌案聽證會,聽證會上最引人關注的就是聶樹斌執(zhí)行死刑的日期存疑。在行刑照中有兩張面孔,一張面孔是五花大綁、跪在雪地上的聶樹斌,另一張面孔經李樹亭辨認,是當時石家莊中院的書記員高某。
山東高院召開了長達10小時的聶樹斌案聽證會。
前日,山東高院召開了長達10小時的聶樹斌案聽證會,聽證會上最引人關注的就是聶樹斌執(zhí)行死刑的日期存疑。在行刑照中有兩張面孔,一張面孔是五花大綁、跪在雪地上的聶樹斌,另一張面孔經李樹亭辨認,是當時石家莊中院的書記員高某。
28日,山東高院官微上公布的聶樹斌案聽證會現(xiàn)場情況。
28日,山東高院官微上公布的聶樹斌案聽證會現(xiàn)場情況。李樹亭提交多項證據(jù)表明,聶樹斌行刑日期存在重大差錯,偵查階段聶曾遭刑訊逼供,案卷中聶簽名多處偽造等問題。案卷中還有一份聶樹斌親筆書寫的刑事上訴狀,簽署日期為1995年5月13日,經過山東高院聶案合議庭鑒定,證明上訴狀簽名是聶樹斌本人所簽。
28日,山東高院官微上公布的聶樹斌案聽證會現(xiàn)場情況。李樹亭提交多項證據(jù)表明,聶樹斌行刑日期存在重大差錯,偵查階段聶曾遭刑訊逼供,案卷中聶簽名多處偽造等問題。案卷中還有一份聶樹斌親筆書寫的刑事上訴狀,簽署日期為1995年5月13日,經過山東高院聶案合議庭鑒定,證明上訴狀簽名是聶樹斌本人所簽。
據(jù)悉,聽證會將邀請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法院監(jiān)督員、群眾代表作為聽證人員參加。
據(jù)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央視新聞”消息,今天上午,聶樹斌案代理律師李樹亭向山東高院遞交代理意見,3月17日李樹亭等兩名律師首次獲得閱卷權,查閱了17本卷宗后,他提出5條代理意見,認為“當年聶案在偵查、公訴、審判環(huán)節(jié)存在諸多錯誤,聶樹斌是被錯殺。
隨后,石家莊中級法院在一審審判筆錄上的簽名,一審判決書的送達回證,聶樹斌被執(zhí)行之前的,河北省高院的二審刑事判決書送達回證,以及聶樹斌執(zhí)行死刑之前驗明正身的簽字,皆不是聶樹斌本人的簽名。
聶樹斌案卷宗極有可能是假的,甚至要比大家想象的還要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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